2020年,国家森林委员会在17次会议上发布了104份通知。 已审校的文件包括:
-15份保护重要遗产地点(城镇,村庄,居民区等)的通知;
34份关于保护历史古迹(建筑,华丽的洞穴,公园和花园等)的建筑物的通知;
26份关于保护历史古迹(艺术,工业,科学或技术遗产,乐器等)的动物或集合体的通知。
全国文化遗产委员会的工作与在各地区设立的地区遗产和建筑委员会(RCAP)的工作相联系。
本报告说明了这些委员会的活动以及文化部各部门在全国开展的活动:遗产和建筑总局和区域文化事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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