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承包商
干预历史古迹在某些情况下需要诉诸一个合格的杰作。 历史古迹的所有者应当在国家的科学技术监督下,按照自己的规定,选择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
主要承包商
在被列为历史古迹的建筑物上工作的监督员的选择取决于保护类型(铭文或分类)和按工作类型分类的建筑物( 修复,恢复,修改 )和所有者的性质。
需要有一名专门的主管负责受历史古迹保护的器官的工作。
2005年至2009年期间,关于历史古迹的项目管理案文与欧洲法律相一致。
对被归类为历史古迹的建筑物的修复工作进行项目管理
对于 分类的官所有建筑物 不论该等设施是否供应或提供予其公共设施,负责修复工程的总承建商即为 历史古迹的首席建筑师 根据文化部长的命令(. 《法国遗产法》第R.621-27条 )。
对于 非政府分类建筑物 ( 《法国遗产法》第R.621-28条 根据《公约》第6条第1款,违反者应在国家科学和技术监督下,从下列各类建筑师中自由选择(须遵守对其适用的任何竞争程序) 合格的架构师 ":
历史古迹的首席建筑师,包括在领土上有能力的首席建筑师;
−欧洲联盟成员国(包括法国)或《欧洲经济区协定》另一缔约国的国民的建筑师, 在其中一个州设立,并符合根据1977年1月3日第77-2号法律第10条的规定在建筑师协会区域表中登记的条件,以及参加2°的竞赛者的条件 第1号法令第2条第1款 2007年9月28日2007-1405。
建筑师的能力被认为是充分和必要的,当他们满足累积条件,使他自己呈现在陪审团的面试,进入历史古迹的首席建筑师的身体,这意味着:
- 符合根据的规定在区域建筑师顺序表中登记的条件 1977年1月3日法律第10条 ;
- 请稍等 专业文凭和深化提及"建筑与遗产" 或任何其他同等级别;
- 在谘询开始前的十年,有理由经常进行维修旧楼的专业活动。
在颁发相当于的文凭的情况下 DSA提到"建筑和遗产" 文化事务区域局系统地向遗产和建筑总局(历史古迹和遗址分局)询问,以核实所提交的文凭是否等同。
关于第三个条件,建筑师必须证明在申请修复旧建筑前的10年里,作为公共或私人机构或在历史建筑上经营的机构的雇员,或作为自由人,从事了一项经常性的专业活动。
这些累积条件涉及同一自然人的管辖权,蒙彼利埃行政法院在第4号判决中确认了这一点 1503113日期:2017年9月21日。
法人提出的申请:公司也可以申请这种项目管理合同,条件是公司内部有一名符合上述累积条件的建筑师。
留尼汪岛行政法院在第1号命令中作出裁决 2019年1月30日的1801183声明:"不要求专业建筑师必须是多数合伙人,也不要求他或她在代表申请团体的建筑公司内执行公司任务。"
在主管人员作出选择后,在任何情况下,在签署合同和提交工程授权申请之前,订约当局都应向区行政长官通报, 证明所选主管的培训和专业经验证明了历史知识,建筑和技术要求对正在修复的建筑物的设计和进行工作是必要的。
被归类为历史古迹的建筑物的维修工作的项目管理
对于 分类的官所有建筑物 根据文化部的规定,这些建筑物的修复工程是由法国领土主管的建筑物的建筑师在与用户服务部门达成协议后提出的,他负责确保项目管理。
对于被归类为国家所有的其他建筑,也可由持有建筑专业和深化文凭的官方建筑师投保,其中提到«建筑和遗产»。
对于移交给国家公共机构的机密建筑,将提出这些工程,并由法国地区主管建筑的建筑师或分配给公共机构的国家专业"遗产"的建筑师负责掌握工作。
对于 非政府分类建筑物 (一)违法机关应当从其中选定违法机关 建筑专业和深入研究文凭,提到"建筑与遗产" 或其他同等学历的认可文凭。 遗产和建筑总局(历史古迹和遗址分局)也将评估这一等效性。
根据地区行政长官的决定,并应业主或国有受让人的要求,法国建筑物的建筑师可在下列三种情况下确保这些维修工作的掌握:
-建筑物的危险情况,即当有不可逆转的损坏的即时和突然的危险时;
-对人员的迫在眉睫的危险;
-如果违规当局确定它无法找到合格的公共或私人监督员。 对于受《公共采购法》约束的人员,只有在《公共采购法》规定的广告和竞争程序得到执行并按照其中规定的程序,才能确定这种不履行义务的情况。 因此,将参照确定这一缺陷 共和国命令法典第R.2122-2条 也就是说,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提交申请或要约,则只提交了不可受理的申请或不适当的要约。
授予建筑专业和深化文凭的学校提到"建筑和遗产":
Chaillot School (Cit é de l'architecture & du patrimoine)
École nationale sup é rieure d'architecture de Paris-Belleville
对列为历史古迹的建筑物的改造工程进行项目管理
这项工作包括所有既不是维护的工作(关于控制分类和刻录历史古迹的工作的通知附件一具体说明维护工作的性质),也不是修复或恢复工作,即在历史古迹的新建设。 这包括但不限于重组,装配,设备或技术安装。
如果所有者或公共受让人所设想的工作包括《遗产法》第L.621-9条含义范围内的修订:
如果新工作的份额是偶然的,这项工作将列入专门建筑师(历史古迹的首席建筑师或以前为修复工作界定的"合格"建筑师)的任务;
−如果新工作占主导地位,订约当局应按照适用的规则,将与该项工作相对应的项目管理任务分配给其选择的订约当局。 当它们可能对建筑物受保护的利益产生影响时(也就是说,对艺术或历史的利益有正当理由以历史古迹的名义加以保护),国家服务部门确定了应予尊重的建筑和历史限制因素。
如果这种影响足以证明有理由对遗产专家采取后续行动,建议通过单独的合同,将这项任务纳入全球合同管理市场,为合格的建筑师指定一项处理分类部件的具体任务。
附属和主要地位的定义不仅涉及工作的经济价值,而且还涉及其对纪念碑的影响。 然后,负责科学和技术控制的部门在方案和整个运作过程中,通过确定建筑限制因素,考虑到对建筑物完整性的尊重。
被列为历史古迹的建筑物的工程项目管理
如果在列入名单的历史建筑上的工作必须根据《城市规划法》获得建筑许可证,则必须使用建筑师,否则建筑许可证申请将不予受理。
自然人,农业控股公司或使用经批准的农业设备的合作社宣布他们要为自己建造或改造,建筑师的使用不是强制性的 《城市规划法》第R.431-2条 ):
- 建筑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的非农业建筑;
- 农业建筑或农业设备合作社为储存和维护农业设备所需的建筑,其占地面积和占地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
- 右脚高度小于4米,占地面积和行权不超过2 000平方米的生产温室。
建筑师的使用也不是强制性的工作,但必须有建筑许可证,这种许可证只涉及建筑物和商业窗户的内部空间的装修和设备,或在不需要从外面看不到任何变化的情况下是有限的 《城市规划法》L.431-3条 )。
建筑师在列入名单的历史建筑纪念碑上行事不需要任何具体的资格要求。
建议订约当局核实按照适用于所有人的规则挑选的主管是否具备进行类似工作和类似建筑物所需的技能。
可以建议所有人或订约当局,作为负责历史古迹的国家部门的科学和技术控制的一部分,开展诊断和项目管理研究,其类型与为修复机密建筑物而开展的研究相同。 这些研究与这项工作一样,也可得到文化部的财政援助。
当建筑物的分类部分的修复工作达到不可分割的列表部分时,控制列表中的部分的工作的任务被委托给条款中定义的专业建筑师 R. 621-27. , R. 621-28. , R. 621-29. , R.621-30. 和 R.621-31. 遗产法。
掌握被归类或登记为历史古迹的器官的作品
根据《法国遗产法》,必须对进行合格的项目管理 修改,修复或恢复 在已分类或已登记的器官上或部分受保护的器官的未受保护部分上。
根据《遗产法》第R.622-59条: 确保对已分类和已刻录器官的自助餐和听音部分以及部分受保护器官的未受保护部分进行维修,起吊和恢复工作 :
(一)按照法令规定的条件,经国家批准的技术人员顾问;
2.法国国民或欧洲联盟另一成员国或在其中一个国家设立的《欧洲经济区协定》另一缔约国的国民在特定交易中进行的交易,包括全职或兼职的培训和专业经验, 最近在法国或国外进行修复,提升和修复具有遗产性质的器官的业务,证明了设计和开展项目管理合同所涉工作所需的历史知识,技术和行政要求。 如果该活动或导致该活动的培训在其合法成立的国家均未受到管制,则必须在领取养恤金前的十年内在一个或多个会员国进行至少一年的活动。 (...) »。
。 《遗产法》第R.622-59条 具体规定了在法国进行临时活动时宣布第一项福利的条件,以及技术人员批准的受历史古迹保护的器官理事会部分从事专业活动的条件,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5年9月7日关于承认专业资格的第2005/36/EC号指令所指的受监管职业。
根据公共秩序守则,在竞争之后挑选公有机构的工作主管。 总承包商的薪酬是按服务收费和在自由的基础上,按固定价格(统一费率,可调整或可修改)进行初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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