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众利益采取的具体措施
- 针对公众的行动
被阻止的人或特定公众接触文化 是文化和通信部的一个重要轴心,与国家其他部门建立伙伴关系。 在帕卡地区,地区发展委员会制定了鼓励文化和艺术活动的公约。
与司法部:
对于被监禁的人,DRAC与区域监狱事务局合作,于2008年签署了一项公约。 这两个机构合作,在监狱中开展文化项目。 目前正在审议一项新的公约。
关于青少年保护服务机构所涵盖的未成年人,2006年10月签署了一项协议,此后,(DRPJJ)地区青少年保护局与DRAC之间又延长了协议。 这种伙伴关系的目的是通过文化外联活动促进青年人重新融入社会。 这些行动是与各省青年司法保护局合作开展的。
2015年,在该地区和司法部的协作下,委托区域图书局执行一项任务,以恢复监狱中心图书馆的发展。 其目标是促进公共阅读项目的出现和发展受司法控制的受众的阅读,并为与有关领土的公共图书馆建立有利的伙伴关系创造条件。
受众的交点 还通过各种伙伴关系行动,与青年和体育,农业和林业及环境区域局开展合作。
在卫生领域:
DRAC参与实施文化/健康协议。 它支持关于残疾问题的区域性项目。 此外,它还支持和促进在该地区主要医院建立负责文化发展的项目和小组。 它特别支持AP-HM或携带3BisF的Entr Actes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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