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考古研究委员会
在其领土管辖范围内,可就任何有关考古研究的事项与领土考古研究委员会协商。
该研究中心取代了1994年设立的区域间考古研究委员会(CIRA)。 自2011年以来,他们有7人,现在有6人,因为共和国领土的新组织。
他们按职权范围划分,其组成考虑到他们的活动量。 除了他们的总统----区域间地区的省长----他们还完全由因其考古学方面的专门知识而任命的人士组成,他们来自在国家领土上从事考古学工作的各种机构或部门。 这些人物的指定也考虑到构成该学科的不同科学领域之间的平衡。
考古学院视察,研究和创新代表团的一名成员以顾问身份出席各委员会的会议。
在其管辖范围内,可就与考古研究有关的任何事项,包括:
- 就计划中挖掘的授权申请和预防性考古作业的计划,地面或水下考古提供意见;
- 就推定考古处方区提出意见;
- 在撤消搜索授权之前发出同意,
- 评估挖掘报告,
- 在某些情况下,评估不动产或动产考古财产的科学利益。
他们还负责审查各区域来年的年度审查和业务方案。 他们就区域间的考古活动,包括出版项目,提出建议和意见。 他们还可为认为必要的任何特派团听取意见或任命专家,并任命一个常驻代表团。
区域间考古研究委员会每年出版 他们活动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