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区域委员会
区域委员会是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设立的,于1994年成立,代表欧洲联盟的地方和区域当局。 这些领土实体的利益在委员会和理事会面前是发言人,委员会向其提出意见。 它的使命是完全协商的。 以下领域的协商是强制性的:交通,就业,社会政策,欧洲社会基金,文化, 公共卫生,环境,能源,经济,社会和领土融合,教育政策,职业培训,青年和体育。 它目前有来自28个欧盟国家的350名成员(和同等数目的候补成员)。
欧洲区域委员会在欧洲各地平均每年组织150次活动。
遗产附属于社会政策,教育,就业,研究和文化委员会(SEDEC)
委员会发表了许多主动提出的意见,以便积极主动地就具体问题,特别是文化遗产领域的问题,例如意见,采取立场 对欧洲文化遗产采取综合办法 »ö m,2015
欧洲区域委员会在其下一个方案中将大力支持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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