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赞助
税收制度
向公益慈善机构或组织捐款的个人可获得相当于的所得税减免 66%的付款 ,在的年度限额内 应纳税收入的20% (第200条- CGI )。
此外,如果超过20%的收入限额,则扣减的利益可结转到 未来5年 。
例如 1:个人向从事文化领域工作的协会捐赠200€。 在捐款年,他将得到66%的减税,132欧元。 捐赠的实际费用为68欧元。
例如 2:另一个个人的应纳税收入为50欧元,000。 在A年,他们捐赠了
15欧元,000 (文化结构)。 此金额超过20%阈值5欧元,000。
对于A年,他将享受最高10欧元,000的66%的减税优惠,或者
6600欧元。
他将把5000欧元的剩余金转入B年,这将使他以同样的比率获得3300欧元的优势。
在两年内,累计扣减9欧元,900,相当于相当于66%的税收优惠。 因此,他的实际捐款成本为5欧元,100。
请注意,捐赠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捐赠(例如艺术品)。
交易对手方
除了减税之外,交易对手也是捐助方的一项福利。 这些交易对手的价值必须保持在 比率为1比4 捐款金额,最高可达 65欧元 。
例如:捐赠100欧元的个人将可享受25欧元的补偿,补偿相当于提供«良好菜单»(目录,PIN,贺卡...)。 但是,个人捐款1欧元,000的代价不得超过65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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