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通信介质上提及DRAC帮助?
图解《卢瓦尔河地区国家宪章》:国家品牌块正在演变,以满足协调政府行动的需要。 使用规则不变。
区域文化事务局(DRAC)在区域省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样在国家补贴(DRAC)或与DRAC合作采取行动的情况下,只有区域省长的标志必须出现在宣传材料(海报,邀请书,节目...)上。
国家标志必须放在左边,然后酌情加上其他机构伙伴的标志,按降序排列如下:地区理事会,省理事会,集体社区,社区,社区。
规则是只有一个Marianne。 因此,将不同部委的标识统一起来,或者将省长的标识与文化部的标识统一起来,是不一致的。
例外情况:
- 如果欧洲是合作伙伴,则欧洲徽标必须位于合作伙伴区域,在国家徽标右侧的横幅中。
- 如果该结构由多个部门支持,则只应显示政府徽标。
- 文化部的徽标只有在部长出席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在邀请卡上。
- 在由中央拨款资助的行动或在国家行动中(JEP,欧洲博物馆之夜,花园之行...),也可以使用文化部的徽标。
其他合作伙伴(协会,公营或私营公司)的标识将放在机构合作伙伴标识的右侧或下面的另一行。 这同样适用于"Mus é e de France"等标签的徽标。
如欲查询详情,请致电二○○四一四二八二八与通讯部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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