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示文稿
自1977年以来,文化部一直在每个地区都设有办事处,这要归功于区域文化事务局(DRAC)。 1992年2月6日关于组织共和国领土管理的法律规定,移民和难民事务处的服务是分散的。 区域文化事务局包括一个总部和领土单位。
我们的使命
该委员会负责在该地区和各省执行国家的文化政策 其中包括信息技术,特别是在知识,保护和加强遗产,促进建筑,支持艺术创作和传播其所有组成部分,发展书籍和阅读,艺术和文化教育以及知识传播等领域, 促进文化多样性和扩大受众,发展文化经济和文化产业,推广法语和法国语言。
- 它参与空间规划,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融合政策,并参与公共政策的评估。
- 它应促进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的科学研究。
- 它有助于在该区域及其各部门传播关于文化的公共数据。
- 它应与文化部的其他主管部门联络,确保规则的适用,并在上述领域进行科学和技术检查。 它确保采取国家行动,发展与地方和区域当局的合作,并在必要时向其提供技术支持。
文化事务区域局确保负责文化事务的部和该部下属的公共机构的国家主管部门在其领域内开展的行动的一致性。
DRAC负责促进法兰西岛地区的体系结构和体系结构创建。 她将她在城市政策下的建筑和城市规划方面的专业知识带到这里。 她与咨询架构师一起是架构专家的联系人。 她向项目负责人提供咨询意见并参与陪审团的工作。 它的重点是与建筑,城市规划和环境理事会(CAUE),建筑学院和建筑之家合作,发展建筑文化的知识和传播行动。 通过UDAP,她负责监测城市规划文件,以及更特别重要的遗产遗址(根据第2号法律创建) 2016年7月7日2016-925关于创作,建筑和遗产的自由。
该设备旨在保护和突出我们地区的建筑,城市和景观遗产。) 它负责监测城市和国家的艺术和历史(VPAH)的政策。 Île主任由法兰西岛大教堂的部门代表,担任政府专员。
该部负责研究,保护,保存,执行和执行关于考古发掘和发现,土壤和地下室使用以及考古遗骸保护的立法和条例。 (法令编号 2004年6月3日关于预防性考古领域的行政和财务程序的第2004-490号决议(经修正)。 下载法令。 它根据国家建议编制计划挖掘和年度调查的方案,并规定和控制由各授权操作者进行的空间规划行动所必需的预防性考古行动(诊断和挖掘)。
历史古迹区域保护(CRMH)确保历史古迹的保护,保护,恢复和展示。 根据《遗产法》(根据1913年《历史古迹法》的规定),它调查提交给区域遗产和遗址委员会((CRPS))的保护案件,该委员会由区域行政长官担任主席。 她确定并研究要保护的可移动物体,调查可移动物体的部门委员会的文件(CDOM)与文物和艺术品的馆长联络 在修复领域,它为机密历史遗迹制定了技术,法律和财政工作方案,并与历史遗迹的首席建筑师,法国建筑的建筑师,法国建筑的建筑师,法国建筑的建筑师,法国建筑的建筑师和建筑师联络,确保这些活动的进行和控制。 历史古迹的馆长和文物和艺术品的馆长。
在博物馆领域,DRAC向法国的博物馆提供支持(根据第19号法律的规定) 2002年1月4日第2002-5号决议),促进他们的发展,并伴随他们采取行动,引导公众。 根据这项新法律,它组织了一个区域科学委员会,负责法国博物馆购置的所有物品(购买,捐赠,遗赠)和修复工作。
DRAC介入当代艺术领域 它的任务有三个方面:支持传播,支持创作和艺术教学。 它为创作者提供必要的咨询和信息,以促进和支持他们的项目,以及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社会和经济融合,并为艺术家分配个人补助金。 它评估传播当代艺术的赠款申请,并促进该区域各行为者之间的合作,以支持旨在促进当代创作的机构和活动的活跃网络。 它与该地区的社区合作,配合和支持公共秩序的运作以及1%艺术的程序。
在音乐和舞蹈领域,职业发展处确保执行,监测和评价属于国家舞蹈和音乐政策范畴的行动。 干预范围涵盖舞蹈,教育和培训,创作,遗产,传播和文化行动等所有美学领域。
该部协助执行国家指导方针,以期促进该地区在戏剧和相关艺术领域的文化发展 它 Île国家机构(戏剧中心和国家舞台)的活动和管理,以及设在法兰西岛大区的剧院纪律商定的场景,并支持有利于扩大观众的行动。 作为专业人员培训问题的一个特权联系人,她还向地方和地区当局提供咨询意见,这些当局要求她提供专门教育。
DRAC遵循从作者到读者的整个过程。 它促进公共和私营机构的发展,以传播书籍,写作和文件。 它支持促进书籍和公共阅读,文学创作和扫盲行动的行动。 它向地方当局,协会和文化行为者分配赠款,以扩大书籍和公众阅读的受众,为书店和独立出版社现代化的行动,向图书馆专业人员提供外联。 商标局通过鼓励地方当局更好地保护和促进书面遗产,确保书面遗产的介绍。 DRAC对法兰西岛的整个动画图像部门进行干预。 它与专业机构,协会,地方和地区当局以及其他国家部门合作,提供信息,咨询,分析和推动。 通过多种机制(电影教育),广告局直接支持作品的传播和公众意识的提高。
DRAC执行关于公共扩展和空间规划的政策(特别是通过发展协议)。 它还在艺术教育领域或针对弱势背景开展合作行动。
地区文化事务局是文化部下属的权力下放机构。
在每个地区,文化事务区域局是通过将文化事务区域局与省建筑和遗产部合并而成立的。
文化事务区域局应在区行政长官的领导下,并在该局局长的职能领导下,为其职权范围内的任务,执行各条规定的任务 2. 和 3. (笑声)。
文化事务区域局包括一个总部和部门单位(. 法令编号 2010年6月8日第2010-633号决议 关于地区文化事务局的组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