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和捐赠基金
基础是一个或多个自然人或法人决定不可撤销地将财产,权利或资源用于实现具有普遍利益和非营利性的作品的行为(1)。
目前,文化领域有三种形式的基金会,加上捐赠基金。
公共事业基金会(FRUP)
它是由私法或公法的一个或多个自然人和/或法人创立的。 创建申请由内政部审查,并提交主管部委。 在内政部根据国务委员会的意见承认其为公用事业之前,联邦警察实际上并不存在。
联邦住宅银行拥有巨大的法律和财政能力:它可以接受捐赠,遗赠和赞助(包括从独立社会基金中扣除的捐赠),拥有任何类型的财产,包括房地产,并自由投资其可用资本。
积极参与文化事务的联邦内务部警察的一些例子:
- 法国基金会
- 传统基金会
- 费内特-布兰卡基金会
- François Schneider基金会
- 联盟基金会–Carpsa Carpreca
(ESF)
这是不可撤销地将遗产分配给实现具有普遍利益的工作 通过 一个由一个或多个自然人和(或)法人组成的基金会(法国约30个,包括法国基金会,爱国基金会.)。
由于没有法人资格,其宪法是在审议基金会住房的基础上制定的。 它的分配(在开始时不是强制性的,可能的"流动"筹资),期限和管理由与后者订立的协定确定,它从这项协定中获益于法律和财政能力。
本地示例:
公司基金会(FE)
它被定义为一个或多个企业为开展具有普遍利益的工作而不可撤销地支付资金。
它是一个非营利性的法律实体,可以由民间和商业公司,EPIC,合作社,公积金机构和互助会建立。
其干预领域与公认的公共事业基础相同。 其章程须经地方授权(法律管制),并交存章程和在《政府公报》上公布。 其期限至少为五年。 最初的拨款是可选的,可由«flow»在每五年期至少150欧元 000的多年度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由flow提供资金。
它可以接受公共补贴和赞助创办公司或综合子公司的雇员的捐款。 它由董事会管理。 强制学院:
- 创办公司和雇员代表(不超过2/3);
- 外部合格人员(至少1/3)。
一些本地示例:
- Kronenbourg啤酒厂的公司基金会
- 国际水产展企业基金会
捐赠基金
捐赠基金是指不可撤销的资产资本化分配,其收入用于支持具有普遍利益的工作 二 。 它是由一个或多个自然人和(或)法人(私人或公共)成立的非营利法人。
它是在省内通过申报设立的,并将章程交存并在《官方公报》上公布。 其期限由其章程规定,董事会的组成是免费的(至少有三名成员),其资本捐赠是可选的,可以是消耗性的(但在这种情况下,基金受制于《章程》)或不是消耗性的。
一些当地的例子 :
- 接口基础
- Rosecroix基金
- Château è re d'Andlau捐赠基金
- 图腾,共同走向文化
- 对话捐赠基金
1. 1987年7月23日关于发展赞助的第87-571号法律第18条
二 2008年8月4日《经济现代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