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ional Heritage and Architecture Commission, DRAC Auvergne-M ü Rhône Alpes.
Rhône Auvergne-S á-Alpes:在为保护,保存和加强文化遗产而制定的公用事业地役权和城市规划文件的创建,管理和监测方面,咨询了区域遗产和建筑委员会。 委员会可建议任何旨在确保保护,保存和加强遗产和建筑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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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遗产和建筑委员会有三个部门:
- 第一部分 负责保护以历史古迹名册命名的建筑物,加强建筑和遗产的计划,标签的分配,周围的边界划定和城市规划文件。
- 第二部分 擅长建筑项目,研究和建筑工程, 在bâtiments规划授权主管当局与法国建筑师之间存在分歧的情况下,以及在执行质量以及建筑创新或创造方面符合公共利益的项目时,对城市规划文件的减损。
- 第三部分 负责保护历史古迹,预防性保护,研究和相关工程中的动产。
遗产和建筑区域委员会由当然成员和省长法令任命的成员组成,任期五年。
该委员会由该区域的国家代表组成,包括拥有国家或地方选举授权的人员,国家代表,旨在促进知识,保护,保存和加强遗产的协会或基金会的代表以及合格人员。
地区遗产和建筑委员会主席由地区行政长官从国家或地方选举产生的成员中选出。 如果总统不能出席,他的职责应由省长或其代表履行。
由于所作的改动,CRPA取代了以前的地区遗产和遗址委员会以及各省动产委员会 2016年7月7日第2016-925号法律 关于创造,建筑和遗产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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