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申请对研究和开发项目的付款
根据您的协议条款,如果已发生至少40%的符合条件的支出,并且/或者在计划结束时可以提交余额申请,则可以提交第一笔分期付款的付款申请。
付款条件
如已支付至少40%的符合条件的支出,可申请支付研究和发展方案援助的30%的第一笔分期付款。
一旦您的项目完成,您就可以提交一份请求,要求支付对研究和开发计划的剩余援助。 所支付的数额应与构成国家缴款合格基数的支出实际执行的百分比,减去预付款数额,并酌情减去已支付的第一笔分期付款。
申请付款
如欲申请第一批或馀款,请填妥下列文件:
。 表单 与您的请求相对应的付款请求:
表格必须以Excel (或其他可编辑格式)和PDF格式发送给我们,并随附"要提供的文档列表"选项卡中详述的所有支持文档和附件。
文件必须以电子方式以可读格式发送至以下地址: |
请考虑简明地重命名您的文档。
具有的支持文档 大量 可以存放在服务器上,地址如下: zephyrin.ext.culture.fr ;或通过链接 wetransfer.com 。 使用其他文件共享平台(Google Drive,Dropbox ...) 不保证正确接收文档。
申请也可由提交 邮政线 发送至以下地址:
文化部
媒体和文化产业处
媒体创新和崛起基金
圣奥诺雷街182号
75001巴黎
联系人/ Nicolas Le Mo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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