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十年的谈判,2012年1月19日缔结的延长电影制作集体协议的法令于今天,即7月1日签署,并将在《官方公报》上公布。 该法律将于2013年10月1日生效。
根据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和社会对话部长米歇尔·萨宾和文化和通信部长Aur é lie FILIPPETTi 3月14日所作的承诺,这一扩展提供了法国创造的这一重要部门, 这在我国带来了文化影响,竞争力和就业,为雇员和公司的利益制定了一个共同的社会监管框架,几乎所有的职业部门也是如此(97%的雇员受法国集体协议的保护)。
Raphaël考虑到这一集体协议对调解人J ü r Hadas-Lebel工作所强调的最脆弱电影制作的影响,部长们将延期令的生效日期定为2013年10月1日,允许在该日期之前完成一项修正, 修改集体协议的某些参数,以便更好地考虑到经济上最脆弱的电影的情况。
因此,部长们庄严呼吁社会伙伴本着负责任的精神继续对话,以便完成这一修正案。
其目的是使这些修正案能够在扩大后的集体协议的同时,于10月1日生效。 劳工总局和全国电影和图像动画中心将在今后几天内分别支持筹备和举行一个新的联合委员会。
此外,文化和通信部长非常明确地指出,政府愿意在电影多样性基础工作的基础上,在年底前发展。 支持电影机制,为维护电影制作的多样性作出更有力的贡献,特别是通过加强对经济最脆弱的电影的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