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是一种职业,禁止在法律框架之外使用金属探测器
为考古目的使用金属探测器的条件是获得地方当局的批准。
1989年12月18日的法律规定,为考古目的使用金属探测器必须得到国家和土地所有者的双重授权。
文章 遗产法L.542-1 规定"任何人不得使用可探测金属物体的设备来研究史前,历史,艺术或考古学可能感兴趣的纪念碑和物体,而无须事先拥有, 获得根据申请人的资格以及搜查的性质和方式签发的行政许可。"
禁止在法律框架之外使用金属探测器:它威胁到考古遗产的研究和保存。
"发现闲暇"或"寻宝游戏",这些用语涵盖了一个单一的现实:用金属探测器探测地面,在没有科学方法的情况下挖掘和提取金属物体,并为个人或商业目的收集这些物体。
推动考古研究的不是发现的金钱或艺术价值,而是每一个因素与其直接背景的关系的重要性,因为时间一直保留着它。 在没有观察和审查这种考古背景的情况下提取物体,就等于弄乱埋葬遗骸的含义,破坏对某一地点的了解,永久地丧失对过去的全部知识。 这就是为什么即使是考古学专业人员也必须事先获得国家的批准,才能从事任何考古研究项目,特别是使用金属探测器。
考古遗产是一种宝贵的,不可再生的资源:让我们把看不见的历史渊源留在那里,以便它们能够充分保留其意义。
申请授权的部门是哪个部门?
批准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有关区域的文化事务区域主任或 在线 管理程序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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