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舞蹈–调节
在古典,现代和爵士等学科教授舞蹈时,必须获得国家舞蹈教师文凭(1989年7月10日关于教授舞蹈的法律)。
参考文本:
-第号法律 1989年7月10日关于舞蹈教学的第89-468号法令
1992年2月27日第92-193号法令,执行1989年7月10日关于舞蹈教学的第89-468号法律
《教育法》
根据《教育法》L.362-1条,关于舞蹈教师职业的各种途径的2015年7月20日法令
您可以在下面找到:
学生指南:国家舞蹈教师文凭
申请国家舞蹈教师文凭培训;
培训中心清单;
详情请与Isabelle Savary监管单位联络:02-31-38-39-68- isabelle.savary@culture.gouv.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