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日期
- 1941年: 颁布关于考古发掘的法律(1941年9月27日法律),1945年9月13日生效
- 1964年: 建立考古研究和文物处
创建考古研究高级理事会(CSRA)
- 1966年: 考古研究和文物处成为文化部内的挖掘办公室。 设立水下考古研究司(DRASM)。 1941年的法律适用于马提尼克岛
- 1975年 在P é rigueux建立了国家历史记录(CNP)中心
- 1977年 在各地区设立地区文化事务局(DRAC)
- 1978年 文化事务部改为文化和通讯部
在文化部内设立遗产局
- 1984年: 在图尔建立国家城市考古中心(CNAU)
- 1991年 :在RDCA中,将史前和历史古迹区合并为地区考古服务(RAS)
- 1994年 :高级研究委员会(CSRA)成为国家考古研究委员会(CNRA)
创建区域间考古研究委员会(CIRA)
- 1996年 :水下考古研究司(DRASM)成为水下和水下考古研究司(DRASSM)
- 2001年 第一部关于预防性考古学的法律(2001年1月17日的法律)
- 2002年 建立国家预防性考古研究所(INRAP)
- 2003年 第二部《预防性考古学法》(2003年8月1日法律)
- 2004年 :考古学科改为考古学,人种学,库存和信息系统科(SDArchetis)
遗产法,立法部分
- 2007年 设立区域间考古研究委员会(CIRA),专门从事海外研究
- 2010年 :SDARCHETIS成为文化部遗产司下属的考古分局
- 2014年 《法国遗产法典》第七卷中专门针对海外省的法定部分的编纂
- 2017年: 领土考古研究委员会取代区域间考古研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