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列出或注册的花园中工作
由于具有历史,艺术或建筑意义的建筑物,公园和花园可受《遗产法》(第六卷,第一和第二章)的保护。 有两个保护级别:分类或登记,分类是最高的保护级别。 负责历史花园的部门是区域文化事务局(DRAC),其遗产服务可以直接向有能力的专业人员和专家提供服务,特别是在准备修复项目和管理计划方面。
这些登记或分类措施附有批准工作的程序和关于项目管理和工作的具体规则。 在作出某些保留的情况下,他们有资格获得国家补贴和/或私人业主的税收援助。
公园和花园也可以成为引人注目的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作为遗址加以保护(由生态转型部管理)。 在这里,还有两个级别的保护:分类(第 L.341-2 环境代码)或注册(文章 L.341-1 培训部门是区域环境,发展和住房局(DREAL)。
花园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可能属于其他保护措施的范围:在当地城市规划中,(PLU),作为景观元素(文章 L.151-19. 或 L.151-23. 规划代码)或在值得注意的遗产网站(RPD)内。
保护
花园管理计划
自2005年以来,文化部一直倡导实施保护为历史古迹的花园的管理计划。 只有在一个多年度方案中设想了所有工作,才能对花园进行有控制的管理。
管理计划是根据详细清单制定的,是一个技术,科学,卫生和经济监测工具,用于保护甚至增加花园的遗产和环境价值。
树管理
树木是花园结构和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
这里提出了两个工厂问题:
- 管理以建筑形式驱动的树木,经历了废弃的割草过程
- 在作为历史古迹保护的花园中发生风暴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