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协助在国外发行法国报刊
第2节的目的
这一新闻发放援助的第2节与2004年11月26日废除的关于向国外发行和宣传法国新闻的援助基金的法令的前第1节相对应。
其目的是鼓励降低通过发行发行的所有权证的国外运输费用。
第2部分历史记录
1957年设立的在全世界传播法国新闻的文化基金,1991年成为法国在国外扩大新闻的基金(FAEPFE),已捐助了近半个世纪。欧洲联盟委员会经济和货币事务及工业政策总局, 委员会经济和货币事务及工业政策总局。
新闻部门的深刻变化和全球地缘政治局势的动荡,包括欧洲联盟的扩大以包括新的成员国,使得有必要调整基金运作的条件。
此外, 第号法令 2004年11月26日第2004-1311号决议 从2005年起,在国外设立了为期五年的法国新闻发行和宣传基金。 该法令的适用期通过第号法令延长至2010年 2010年6月3日第2010-601号法令,2011年第1号法令 2010年12月30日第2010-1762号决议。
2004年11月26日的法令将两个部分合并在一起,第一部分是协助在国外发行法国新闻,第二部分是协助在国外推广法国新闻。
第号法令 2012年4月13日关于改革新闻援助和新闻发展战略基金的第2012-484号法令废除了2004年11月26日的法令,并纳入了向国外分发的援助(原第1节) 在2002年4月25日法令规定的分配援助计划范围内。
2004年11月26日法令中关于协助在国外推广法国新闻的部分(原第2节)列入了新的法令 新闻发展战略基金 ,在其内 第3节 。
第2部分的工作原理
为了加强第2节的影响,该节主要针对媒体和文化产业总干事确定的地理区域。
要下载的完整列表:
第二节中有资格的公司是新闻出版商和信使公司。 一间信使公司根据本条提出的在外地广播业权的申请,不包括出版商就同一业权提出的个别申请。
本第2节规定的援助应提供给已获得出版物和新闻机构联合委员会颁发的注册证书并受益于《邮政和电子通信法》第D.19-2条的规定的印刷出版物,这些出版物在国外传播。
第二节第2段中的援助在受益人中的分配应由媒体和文化产业总干事决定。
这一细目是根据有关年份的有关标题的分布情况及其相对于申请前一年的演变情况,相对于优先分发新闻的地理区域而确定的。
援助请求至迟应于援助提供年份的4月30日提交媒体和文化产业总局。
这些申请必须附有下列文件:
- 主管当局签发的证明,证明公司的情况符合税务和社会立法;
- 在申请援助前两年,第二部分所涉出版物在国外散发的数字,按优先地理区域分列的这些出版物的分布情况,以及本年度这些出版物预计在国外散发的情况。
(续 CTTristan Laun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