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
"基金会是指一个或多个自然人或法人决定不可撤销地将财产,权利或资源用于实现具有普遍利益和非营利性的作品的行为"(1987年7月23日关于发展赞助的第87-571号法律第18条)。 如今,法国有七种形式的基金会,加上捐赠基金。
1990年7月4日的法律 已将此术语的使用限制为 三种组织形式 :
公共福利基金会
-公司的基础
-由获授权机构(或“附属”基金会)设立的基金会。
最近, 另外四个专门地位 但受这三个原有的启发,诞生了:
科学合作基金会
伙伴关系基金会
大学基金会
医院基金会
此外,2008年设立了一个新的法律实体, 捐赠基金 。
。 国务委员会 在2012年5月15日发布的2012年3月13日通知中,批准了公认为公共事业的基金会的标准协会条款。 该业务可选择性地委托给管理委员会和监事会或董事会(见标准模式)。
所附的摘要表是经斯特凡·库苏(国际自由和发展基金协理律师)同意复制的,其中列出了法国现行的七种基金会和捐赠基金的主要特点。
有关基金会的所有问题,请查询法国基金和基金中心的网站: www.cf-fondation.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