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基金
该基金是受美国捐赠基金启发而建立的法律结构,是根据第号法律建立的 2008年8月4日关于经济现代化的第2008-776号决议(第140条第1款),为具有普遍利益的使团或组织发展私人融资。
"捐赠基金是一家私人非营利公司,接受和管理,资本化, 以及不可撤销地向其提供的任何类型的财产和权利,并将资本化所得用于开展具有普遍利益的工作或使命,或将其重新分配以帮助非营利法人完成其作品和 普遍感兴趣的特派团"。
"捐赠基金是由一个或多个自然人或法人设立的,期限为特定期限或无限期。"
执行法令 : 第号法令 2009年2月11日关于捐赠基金的第2009-158号决议
圆形: 2009年5月19日关于捐赠基金的组织,运作和控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