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政府在信息社会部际委员会上通过了一系列打击垃圾邮件的措施,这些措施的执行委托给了DDM。 设立了一个联络小组,汇集了互联网上的主要公共和私人行为者。 该联络小组的工作促成了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案:一个自动垃圾邮件报告的国家平台。
3.为打击"垃圾邮件":垃圾箱而采取的行动
DDM目前正在进行一个重新打开垃圾箱的项目。 这一新项目符合法国和外国在这一领域的一些经验。
法国国家信息和自由委员会的工作
1999年,国家竞争委员会利用电子邮件处理了新的营销做法问题 委员会在其报告中通过了一系列建议。 电子直邮和隐私 »。
为了充分考虑到这一现象,2002年7月,CNIL开展了一项名为«垃圾箱»的行动:邀请互联网用户将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转到特定地址。
在三个月内,CNIL收到了大约325,000封垃圾邮件。
分析垃圾箱操作的结果 显示收到的«垃圾邮件»中有84%是用英语编写的。
在«垃圾箱»行动之后,国家人权委员会于2002年10月24日五次审议后,决定向检察官办公室谴责一些对发送最大规模垃圾邮件负有责任的公司。 其中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在一审获释后,于2005年5月18日被巴黎上诉法院最后判刑。 后者大量邮寄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并因不公平地收集个人资料而被起诉。 根据国家人权委员会的立场,法院认为,在公共网站上收集信息是不公平的,因为使用这些信息时没有提及将其上网的目的,也没有征得有关人员的同意。
2003年12月9日,国家人权委员会还决定,根据2003年8月1日的法令,向检察官告发通过传真向自然人发送不请自来的广告的八家公司。
€,未经自然人事先同意,以传真方式向其发送广告的行为,可被处以每发送一条信息最多750平方公里的罚款(《邮政和电信法》第R10-1条)。
在比利时
2002年10月和11月,保护隐私委员会(比利时相当于CNIL)向收到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的因特网用户提供«垃圾箱»。
对结果的分析表明,绝大多数垃圾邮件来自美国,而确定来自比利时的邮件仅占收到的垃圾邮件总数的2.8%。
在美国
1998年2月,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设立了一个“垃圾箱”(uce@ftc.gov),以便美国消费者可以向FTC发送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广告,以便进行分析。 她每天收到超过15,000封电子邮件。
要了解更多信息:
CNIL垃圾邮件箱操作 :CNIL在非邀约电子通信领域的经验教训和行动(2002年10月24日报告)。
专题档案 关于2003年信息社会部门间委员会。
隐私委员会(比利时) http://www.privacy.fgov.be/sommaire.htm
联邦贸易委员会 http://www.ftc.gov/sp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