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和生活环境
建筑部支持建筑的创造,并确保提高城市建筑和景观的质量以及景观和建筑,并传播建筑文化,特别是通过他确保对建筑和遗产城市的托管。 它还负责制定高等教育和建筑研究政策。
建筑部有两个分支机构:
- 建筑,建筑质量和生活环境局
委员会应拟订并确保适用关于《公约》的案文 建筑师专业 她是的监护人 国家建筑师协会。 它与其他部委联络,起草对《公约》有影响的立法和规章条例 建筑和布局的质量 。 对于公共建筑,它与密切合作 提高公共建筑质量的部门间任务 ,向负责建筑事务的部长派出部门间特派团。 它确定和执行有利于现代和当代建筑的政策,特别是通过与有关的行动 标签«杰出的当代建筑» 或 标签«艺术和历史的城市和国家» 。 它负责促进和传播建筑和 发展教育行动 。
它与相关 地区文化事务局 其中,体系结构顾问,体系结构参考和 建筑和遗产部门(UDAP) 负责在本港推行部门架构政策。
它为提供法定,预算和教学监督 20所国家建筑学院。 它定义了的目标 初步和进一步的培训 在建筑领域,根据界定建筑师职业的《共同体指令》,这是一种受监管的职业,并与高等教育和研究部的各部门合作,因为国家建筑师文凭授予硕士学位。 它促进 建筑,城市和景观研究。 最后,它鼓励建立国际伙伴关系,并参与发展 继续教育的提供 适应专业人士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