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拟订建筑和遗产估价计划----订约当局集体
城市规划主管当局负责制定建筑和遗产发展计划(AVAP)。 如果显著遗产遗址(SPR)涉及几个城市,每个主管当局可编制覆盖其领土的《人口行动计划》,或将其委派给提出请求的城市。 国家-地区文化事务局(DRAC)提供技术和财政援助。
第L631-4条和第631-6条至第631-14条 遗产代码
1.指定研究负责人
城市规划的主管当局须审慎考虑《自订计划》。
它组织与关联的算例前导符的选择过程 法国建筑设计师 (ABF)。 后者主要参与制定规格和选择服务提供者。 本地RPD板 还必须与此阶段相关联 ( 请参阅表格编号 4. ) 。
顾问必须是一名在遗产,城市规划和景观方面具有专门知识的建筑师。 可能需要因领土的特殊性而必须具备的其他权限(历史,经济,社会等)。
一旦选择了研究负责人,社区就可以向RDCA申请补助。
2.自订计划的发展
由主管当局在规格规定的条件下,与反贿赂和反腐败基金一起在所有阶段进行。 定期向地方委员会通报情况。
PVAP的内容在中定义 第L.633条1-4款 遗产法:
- 一份报告,根据一份包括遗产和景观特征清单在内的诊断,说明该计划的目标;
- 包含以下内容的法规:
新的或现有结构的建筑质量要求(材料,布局,按摩,周围环境);
关于保护或加强已建遗产和自然或城市地区的规则;
-建筑物,公共空间,古迹,遗址,庭院和花园的划界, 确定因文化原因,历史或建筑而需要保护和保存,开发或重新认证的种植园和城市家具,并对其保护或恢复作出规定;
-一份图示文件,显示该计划所涵盖的范围,建筑物类型,受保护建筑物(不论是否已建造),所需的保存,修复,发展或再认证, 以及与外壳和顶棚的布局,形态,结构尺寸以及材料相关的特殊条件(如适用)。
3.与区域遗产和建筑委员会和公众进行协商
经主管当局审议并经地方委员会意见后通过的《自订行动计划》草案已转交给地区省长(DRAC),供提交CRPA。 主管当局和项目当局将项目提交区域协调方案。
省长还应咨询条款中所界定的公众人士 L.132-7. & L.132-9. 《城市规划法》。 保持沉默3个月是值得好评的。
主管当局应尽早请环境当局进行"逐案"审查,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环境评估 ( 第R122-17 II 8a条 环境代码 )。
4. PVAP项目验证
主管当局应根据其中规定的条件组织公开调查 第L.123-1条及以后各条 如果在公开调查结束时提出改革建议,则再次要求地方委员会。
主管当局的决策机构应在地区长官同意后通过《PVAP》。
5.广告和宣传措施
批准《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条例》的讨论,须作为《条例》所规定的宣传及资料措施的主题 第R.153-21条 城市规划守则:在社区间合作公共机构总部和/或市政厅展示1个月,并在该部的一份报纸上提及这一展示,在集体行政行为汇编中发表。
在现阶段,所有人士必须使用自订工程计划,以便在特别设计方案周边的楼宇进行工程,不论楼宇是否已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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